创建时间:2025-03-03 09:03:03
粤市监办发〔2025〕216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市监财〔2023〕457号)等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对2024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开展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和2023年整改类项目。
二、验收时间
2025年3月。
请各单位根据验收时间,倒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合同各项任务。其中,2024年项目的承担单位,如经过评估,确实无法在验收时间前完成项目任务的,请于2025年2月26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盖章版请交省局知识产权促进处项目负责同志)并在广东省知识产权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http://210.76.74.160/zscq)提交。整改类项目不得延期。
三、验收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5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用专家评审方式组织验收,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用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的方式组织验收。专家评审组由技术专家、财务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现场答辩每个项目10分钟,要求制作项目介绍PPT。验收前,我局将赴200万元(含)以上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验收完成后,将对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四、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验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封面为白色,封面上端为:“2024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下端分别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填报人、联系电话、时间等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项目成果及其佐证材料、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情况、项目经费决算表(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提交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资金支付记账凭证及相关票据复印件(需注明与开展工作的对应关系)、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及其他相关附件佐证材料等。
验收材料的相关表格、格式文本请在广东省知识产权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下载。
(二)材料提交
本次验收所需提交材料需在广东省知识产权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填报。各项目承担单位请于2025年3月5日前在上述平台按要求提交验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5份纸件材料(50万以上项目还需提供答辩PPT)至省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2月18日
(联系人:梁禧、何鲲,联系电话:020-38835686、020-83621263,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1105室)
附件
2024年知识产权促进类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备注 |
1 |
2024年广东省专利奖网评项目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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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4年广东省专利申请质量前端排查试点工作项目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 |
|
3 |
2024年广东省专利奖支撑服务项目 |
广东省专利信息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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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服务支撑项目 |
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
|
5 |
2024年专利代理行业自律、协同监管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广东专利代理协会 |
|
6 |
2024年商标代理行业自律、协同监管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广东商标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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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4年度专利导航标准应用、技能实践及就业服务项目 |
广东专利代理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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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24年广东创新发展报告项目 |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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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24年知识产权项目支出标准研究项目 |
广东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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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24年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公益推广项目 |
广州奥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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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24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专利奖评选项目 |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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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23年度在建产业集群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推进项目(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 |
广东六棱镜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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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23年度广东区域商标品牌发展 指数评价项目 |
中华商标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