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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及落户奖励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4-07-07 14:40:03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发布日期:2024-05-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大力培育引进创新型成长型企业梯队实施办法》(第7/2024号执行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规范性文件)(附件1),现启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2023年度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及落户奖励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的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合作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

  (二)申报单位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认定(复核)或者新迁入的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400万元、300万元、80万元奖励。认定时间以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企业申请奖励时,相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大力培育引进创新型成长型企业梯队实施办法》有效期内对同一级别资质认定仅奖励一次;达到多个奖励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奖励。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按前述标准的120%享受本条奖励:

  1.属于澳资企业;

  2.澳门关联公司获得澳门特区政府重点科技企业认证。

  三、申请及资金拨付程序

  (一)申请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15日17:00。

  2.申报网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

  https://ycfz.hengqin.gov.cn/#/themeTypeDetail?id=1210229606195372032&isPreview=1

  3.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按照申报对应专项,在线填报《申请表》(附件2)、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申报材料之后,单位管理员须及时登录申报系统审核提交。

  企业及个人用户需以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个人身份信息通过平台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登录平台,完善企业及个人相关信息,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

  申报单位在完成在线填报后,可通过申报系统了解申报项目所处进度和审查结果。

  (二)审核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三)公示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审核情况在合作区官网和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已申请资金的企业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须于公示期内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申诉通道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单位或个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四)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拨付资金。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按申报时间节点要求尽早填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信息填报不准确、申请材料不规范或者不齐全等原因退回申请的,申报单位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申报采取全流程无纸化线上系统申报。纸质原件材料请申报单位留存备查(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2550083、0756-2539458

  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756-8841172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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